在韶山干部培训基地的现场教学中,有一处特殊的教学点——毛泽东同志故居。这座朴素的农舍里,悬挂着一份毛氏家族的《家规十条》。其中“家规”第六条写道:“家规当法,品行当端,非义不取,非礼不为。”这份家规,成为韶山党员教育课堂上讲述党风党纪的生动教材。

毛氏家规:共产党人纪律意识的乡土根基
韶山毛氏家族自明初迁湘以来,历代注重家风传承。清乾隆年间修订的《毛氏族谱》中明确记载了“家规十条”“家训十八则”,内容涵盖孝亲敬长、和睦乡里、教子读书、勤劳节俭、廉洁自守等方面。其中“非义不取”四字,强调不取不义之财,成为毛氏族人世代遵守的行为准则。
毛泽东自幼受此家规熏陶。1910年外出求学时,他改写了一首诗留给父亲:“孩儿立志出乡关,学不成名誓不还。埋骨何须桑梓地,人生无处不青山。”诗中既表达了远大抱负,也暗含对家族“品行当端”家训的传承。1919年,毛泽东在《湘江评论》上发表文章,其中对官吏贪污腐败的批判,与早年接受的“非义不取”教育一脉相承。
一封回信:领袖对“特殊化”的坚决抵制
1950年,新中国刚刚成立,毛泽东的堂弟毛泽连、表兄文运昌等人先后写信到北京,希望毛泽东帮忙安排工作或推荐到北京读书。这在当时的人情社会中,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
然而,毛泽东的回复让亲友们既失望又敬佩。他在给文运昌的回信中写道:“运昌兄:来信收到。吾兄出任工作,极为赞成。但其人(指文运昌之子)由你自己设法解决,我不能插手。此复。顺颂时祺。毛泽东 十一月二十六日。”
简短数语,态度鲜明。据中央文献研究室编《毛泽东书信选集》收录,毛泽东在建国初期给亲友的多封回信中,反复表达同一个意思:“我是国家主席,不是毛家主席,只能为国家办事,不能为亲友谋私。” 他甚至专门给石城乡党支部和乡政府写信,要求对自己的亲友“不应因为他们是我的亲戚就不批评他们的缺点错误”。
三不准:领袖的自我约束
据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回忆,毛泽东曾对秘书和卫士立下“三不准”规矩:不准向地方要东西,不准收受任何礼品,不准利用他的名义办私事。
1959年,毛泽东回韶山视察。临行前,他专门交代身边工作人员:“到了韶山,不能惊动群众,不能接受任何宴请,吃饭就在生产队食堂和社员一起吃。”据陪同人员回忆,毛泽东当天确实在韶山生产队食堂吃了一顿简单的饭菜,并坚持自己付了粮票和伙食费。
1960年,国民经济困难时期,毛泽东的伙食标准一降再降。他主动提出不吃肉、不吃蛋、吃粮不超定量,连续七个月没吃过一口猪肉。他的腿脚出现浮肿,工作人员心疼地劝他吃点肉,他说:“现在群众连饭都吃不饱,我怎么能吃得下去?”
家风传承:子女教育中的“不搞特殊”
毛泽东对子女的要求同样严格。1946年,毛岸英从苏联回到延安,毛泽东对他说:“你吃的是苏联的面包,住的是苏联的房子,上了苏联的大学。现在回来了,要到农村去,上中国的劳动大学。”
毛岸英听从父亲教诲,背着行李到吴家枣园住了几个月,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。1949年,毛岸英和刘思齐结婚,毛泽东只送了一件大衣,说:“白天岸英穿,晚上两人盖。”婚礼简朴得让人难以置信。
1950年,毛岸英主动请缨参加抗美援朝战争。临行前,他托人转告父亲:一定不辜负父亲的期望。一个多月后,毛岸英牺牲在朝鲜战场。当工作人员请示是否将遗体运回国内安葬时,毛泽东说:“青山处处埋忠骨,何须马革裹尸还。”最终,毛岸英和牺牲的志愿军战士一样,长眠在朝鲜的土地上。

结语:精神传承是最好的纪念
1976年,毛泽东逝世后,工作人员整理他的遗物时,发现一件睡衣补了73个补丁,一双皮鞋穿了20多年。这位缔造了新中国、改变了中国命运的伟人,留给子女的只有几箱书籍和一生清名。
如今,在韶山干部培训基地的结业仪式上,学员们常常在毛泽东同志铜像前重温入党誓词。他们身后的故居里,那份毛氏家规静静悬挂——“非义不取,非礼不为”。从家规到党纪,从韶山到全国,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一脉相承,历久弥新。
这,就是韶山冲里的“纪律课堂”给予新时代党员干部最珍贵的启示。
韶山干部培训基地 郭鹏
